《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八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培育创新主体,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农业创新型企业。
二、做强主导产业,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三、集聚科教资源,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和人才向示范区集聚。
四、培训职业农民,提升农民职业技能,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
五、促进融合共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六、推动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
七、强化信息服务,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全面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
八、加强国际合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农业“走出去”,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四项新政策:
1 财政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地要按规定统筹支持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相关资金并向示范区集聚,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 创新金融扶持政策
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地方政府在现行政策框架下设立现代农业领域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转化落地。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引导风险投资、保险资金等各类资本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3 落实土地利用政策
坚持依法供地,在示范区内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明确“规划建设用地”和“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等。
4 优化科技管理政策
在落实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科技管理政策,推动农业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评价评定制度和农业科技人员报酬激励机制。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1/29/content_52617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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